根据《黑龙江省省直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》等相关要求,经面试及考核,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议通过,于凤丽符合调入条件,现将拟调入人员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不予受理。公示时间:2026年1月15日—1月2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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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师范学院
2026年1月14日
| 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日期 | 籍贯 | 原工作单位 | 毕业院校 | 所学专业 | 学历学位 | 职称 | 备注 | |
| 1 | 于凤丽 | 女 | 1978.12 | 黑龙江省 | 黑河学院 | 黑龙江大学 | 科学技术哲学 | 博士研究生 | 教授 | 事业编制 | |